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2年(2023级)校外教学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阅读次数:

各有关办学单位:

为培养适应新时代需要的人才,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岭师继教〔2021168号)的规定,我校教学点设立需经过申请、审核、考察、审批、备案、签订协议、通知公告等程序,请有意向与我校合作的具备办学资质单位积极报名。

一、条件要求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服务资格。如属于民办教育机构的,还须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必须具备固定办学场所,配备符合教学、辅导要求的基础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等,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要求。

()必须配备相应的教务、财务、后勤等专业管理服务团队。

()必须建立健全教务、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提交材料

(一)《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申请表》(附件1)。(所附材料均需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表内容包括:

1、办学场所、设施设备、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办学历史荣誉等基本情况;

2、办学理念、专业设置以及合作办学可行性等;相关的教务、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3、办学场所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介绍。

(二)办学资质复印件

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至少持续到2023130日,请提供副本或年检结果)、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至少持续到2023130日,请提供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请单位通讯录(附件2

通讯录电子版请发到邮箱397119303@qq.com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211230

四、联系方式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第二教学楼410,盛老师,0759-3183229(请使用顺丰快递)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申请表

2、申请单位通讯录

3、《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