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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阅读次数:

各相关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我院于12月6日发布了《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请各教学点结合近期某教育机构破产引发的社会舆情及学生信访等问题,做好自查及整治工作,并将本单位整治行动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举措等) 于4月6日前报送我院(盖章扫描版发至邮箱jixujyxsk@163.com)。

对照自查及整治的主要内容以下:

一、是否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是否存在未经用户同意,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

三、是否存在自行开展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广告宣传。

四、是否存在“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

五、是否存在因不规范广告宣传导致引发社会舆情与学生信访等问题。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