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2024〕4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学历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的教学管理,建立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效开展教学管理督导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岭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岭师教发评〔2020〕266号)和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学校对继续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全过程进行检查、评价、咨询和指导,为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和决策依据,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育人环境的形成。
第三条 教学督导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以督促管,以导促建”,督、导和谐互动的指导思想,实现教学督导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四条 学校设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督导组设组长1名,组员2—3名,由继续教育学院归口管理。
第二章 聘任
第五条 聘任条件:
(一)热心继续教育工作,校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退休专任教师或科级及以上的管理干部,初次聘任时未满65周岁;
(二)思想政治表现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为人正直,处事公正;
(三)有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
(四)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第六条 选聘程序:
(一)教学督导员聘任人选可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颁发聘书,聘期2年。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第七条 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一)检查、督促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教学工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二)检查、分析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反馈教学管理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定期向继续教育学院汇报教学质量监控督导情况。
第八条 教学督导组组长的职责:
(一)负责制订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实施与总结;
(二)负责组织督导员开展听课评课、专题调研、检查教学,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改进教学和促进教学工作的意见;
(三)负责组织督导员参加继续教育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等相关会议;
(四)负责与继续教育学院和各二级学院及教学点就教学与管理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教学督导员的职责:
(一)在督导组组长的统筹安排下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二)参加督导组组织的调研活动与集体研讨活动;
(三)参加继续教育学院有关教学工作及相关会议;
(四)如实向督导组组长反映督导情况,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和个人反馈教情与学情,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 工作要求:
(一)每人每年原则上应到所有教学点督导1次,在每个教学点应听课2节,并填写督导记录本;
(二)督导组每半年应集体研究、分析督导情况,写出督导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继续教育学院或有关教学单位反馈情况;
(三)督导组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督导员督导记录本;
(四)教学点如实行线上教学,督导员需提前一天联系教学点教务人员取得听课链接或ID号码等信息,做好相关记录,并附截图等佐证材料;
(五)督导员应遵纪守法,尊重被督导的教学点和个人;督导评价要客观公正,言之有据,指导建议中肯、确切,客观公正;
(六)督导员或督导组外出督导,应提前一天报备继续教育学院。
第四章 内容与方式
第十一条 督导内容:
(一)办学条件的督导: 督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学历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教学点的办学资质、基础设施、管理队伍、管理制度等;
(二)人才培养的督导:定期对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督查专业培养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体现专业特色;
(三)课堂教学的督导:对教学环境、学生到课率、教师教案讲稿、作业批改、考试阅卷、毕业论文(设计)等进行抽查;
(四)教学管理的督导:对教学相关文件、教学台账相关材料、学生考试成绩单、考试试卷、毕业论文指导等进行抽查,核查外聘教师身份是否与教学点上报材料相符;
(五)网络教学的督导:检查了解成教网络教学平台学生完成网上学习情况,检查了解教师浏览平台资源进行备课、面授和考试情况,向教学点提出学校的具体要求;
(六)专门性工作的督导:督导员可根据需要对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进行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分析。
第十二条 督导方式:
(一)随机随堂听课:督导员可随时随机跟班听取教师的课堂教学,了解学生听课学习情况,可随机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专题调研和专门检查:督导员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检查书面材料等形式了解某一专门性问题,督导组及时向继续教育学院及教学点做好相关反馈工作。
第五章 考核与待遇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学院对督导组及督导员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须解聘,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二)聘期内违法违纪者,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者,须解聘。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员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8日
附表:
1.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督导评价表
2.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教学督导评价表
附表1: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督导评价表
项目 | 内容 | 评价意见 | 备注 |
机构设置 | 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服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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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与办学规模相应的专业管理团队;有专人负责教学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规、特点和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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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 | 有满足教学需求的固定教学场地,学习环境良好,具备与所办专业教学要求相符合的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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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所需相关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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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 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颁发的有关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并有执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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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教学、学生、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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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 按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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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组织学生完成网上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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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面授,严格考勤,落实面授教学台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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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课程考试。履行试卷保管和保密责任,选派监考员,严肃考风考纪。试卷样式采用学校同意模板,考试内容及评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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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格式规范,教师指导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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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的教学资料(试卷、毕业论文等)有专人负责、专柜存放,资料齐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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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学校要求加强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核、报批程序等管理,尤其加强师德师风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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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 配备足够的班主任,建立班委会或团支部、党支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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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思想教育,耐心服务学生,主动化解矛盾,校风、班风、学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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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 | 积极配合学校的督导、专项调研、学员投诉核查等各项工作,配合学校和上级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对存在问题须认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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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督促学生通过学校财务平台及时缴交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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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教学督导评价表
督导单位 |
| 授课地点 |
| 时 间 | 20 年 月 日 |
授课班级 | 专业20 级 班 | 学生按时到课 人,迟到 人,早退 人 |
课程名称 |
| 授课形式 | 线上(线下) |
授课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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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 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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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 | 指标类别 | 评价指标要素 | 分值 | 得分 |
1.教学态度 | 1)注重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教学文件齐全,备课充分,讲课精神饱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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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目标 | 1)符合专业要求和课程标准; 2)促进学生专业发展和持续成长; 3)知识与能力并重。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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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内容 | 1)使用优质教材,教学资源丰富; 2)教学内容充实、层次分明,理论联系实际,重点难点突出; 3)结合学科发展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有深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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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方法 | 1)能够有效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运用合理; 2)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和批判性思维; 3)注重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及对知识的拓展。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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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素养 | 1)专业知识深厚,逻辑严密,有思想性; 2)课堂语言、板书规范,语速适当,表达形象直观; 3)教学中融入跨学科、跨专业知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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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效果 | 1)课堂教学富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2)学生注意力集中、参与度高,师生互动好; 3)有效实现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4)对学生后续学习具有启示作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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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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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意见(优点、缺点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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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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