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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2024圆梦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6-06                    阅读次数:

继教〔2024〕9

根据《2024年圆梦计划——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青年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团粤联发〔2024〕4号)的指导精神。为了做好下一步我校“2024年圆梦计划”遴选及实施工作,确保省财政款规范使用并资助到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引领各地青年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作为,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青年人才支撑。

二、领导小组

长:金义富

员:林志军  顾蕾 林仲彦 曹巧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项目的实施。

三、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韦文辉

组员:李仁煜 陈艳君 何增颖

工作职责:负责审核确定拟资助人选

四、遴选范围

1、专业




2. 条件

符合2024年圆梦计划——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青年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团粤联发〔2024〕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之一:

1)家庭经济困难,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遴选专家组综合认定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

2)成绩优秀,成人高考成绩230分(含230分)以上者(不含免试成绩)。

、资助标准与资金安排

省财政按照16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学校按照8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合计资助2400元/人。

六、圆梦计划实施流程

序号

实施流程及时间

项目实施内容

1

前期筹备(3-4月))

印发省级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细则及步骤。制定学校本年度圆梦计划宣传

2

项目宣传(5月25日前)

对接教学点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平台申报。

3

遴选资助学员(5-6月)

细化资助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资助学员,填资助材料,报团委审核。

4

审核公示资助名单(7月)

项目平台“公告栏”公示

5

资助经费划拨(8-9月)

高校收到拨付经费后,及时将资助经费发放给学员(包含校内配套经费)

6

开展教学跟踪培养(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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