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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2021年项目)和中期检查(2022年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阅读次数:

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23号)及项目管理要求,为做好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和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获立项的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以申报书和开题报告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研究成果为基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重点验收建设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建设单位对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1.各高校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验收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验收过程的组织、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经费的落实等情况等。如发现存在验收不严格、不规范等严重问题的,对验收结果不予认可,重新组织验收。

(四)准备材料

1.结题汇报PPT(10分钟内)

2.项目材料清单:(1)结题报告书(附件2);(2)中期检查报告书;(3)开题报告书;(4)项目申报书;(5)信息变更申请表;(6)其他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获立项的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思路等。

(三)准备材料

1.项目进展情况汇报PPT(5分钟内)

2.项目材料清单:(1)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2)开题报告书;(3)项目申报书;(4)信息变更申请表;(5)其他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

三、提交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anghl@lingnan.edu.cn。要求:1.每个项目材料整理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压缩为1个压缩包提交,压缩包命名与文件夹命名一致。2.纸质材料一式5份送至学校椹川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3183229


附件:

1.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

2.结题报告书

3.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

4.中期检查报告书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