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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验收(2021年项目)和中期检查(2022年项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9                    阅读次数:

继教〔2024〕15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组织了2021年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和2022年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项目组自查、校内外专家评审,同意“继续教育示范基地”项目验收结果为“通过”,准予结项,“中职教师培训模式改革与实践”项目验收结果为“暂缓通过”(申请延期验收);同意“老年大学示范校”等10个项目通过中期检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学院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邮箱:tanghl@lingnan.edu.cn

联系电话:0759-3183229。

联系地址:岭南师范学院椹川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附件: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题验收(2021年项目)和中期检查(2022年项目)结果公示汇总表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