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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6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含新增专业申报)(以下简称“申报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1.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报招生专业是指2025年进行招生专业备案,并于2025年开展招生宣传且拟于2026年注册学生学籍的招生专业。

2.申报专业设置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录以每年更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依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不再用于专业备案。

申报专业应紧密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发展、行业需要、学习者需求,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路径。要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优势、在籍生数量、专业的市场需求及就业竞争力,严格对照教育部发布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充分论证拟新设专业点,持续优化专业结构。

高校应在本校开设的已有至少一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

4.已有招生专业并拟于2025年继续招生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和高起专层次专业,本次仍需申报备案。

5.新增专业需提交专业需求调研分析及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原则上不新增设国控专业。

6.平稳推动办学形式统一。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称为“非脱产”,原则上不再新增脱产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落实颁布的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2025年秋季学期前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做好专业备案工作衔接,学习形式从“函授”“业余”变更为“非脱产”的专业不计入新增专业,此前关于医学类、外语类、艺术类等专业设置管理政策原则上继续适用,高校举办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线下教学(含实践性教学)地点须在校本部(含经批准的学校临床教学基地)或其他开设相关医学类专业的院校。

要始终坚守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和育人本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要求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及时制(修)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加强课程、教材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加大论文写作等学习支持服务力度,切实提高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招生专业以现有招生专业为主,须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和适当的动态调整。

2.新增专业申报,须根据办学实际,综合考量社会需求、学院办学条件等因素,结合专业特色,在加强市场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新增专业申报论证,即专业设置的可行性、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以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等进行调研论证。

三、材料提交

由于时间紧急,二级学院于202531日(星期六)前,提交专业设置信息和材料。须提交材料包括:(1)加盖学院公章的《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表》(含新增专业申报);2)各拟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意见栏签字,盖学院公章);(3)新增专业提交行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加盖公章)及其论证报告(专家签名,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tanghl@lingnan.edu.cn,纸质材料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唐洪浪    联系电话:0759-3183229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表(含新增专业)

3.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2025级)招生专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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