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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6年01月06日 11:58  点击:[]


各相关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科研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二、自查范围与方式

(一)自查范围:自2021年以来所有发生收支业务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二)自查重点:

1.是否存在采取“真发票、假业务”甚至伪造发票、虚开发票(如虚开版面费、材料费、咨询费、租车费等)、虚构人员名单、虚列项目、编造虚假合同(协议)、虚列内容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是否存在向与科研项目无关人员违规发放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是否借学生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或者向学生索回劳务费。

2.是否存在将外协经费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采购审批程序、招投标管理等问题。

3.是否存在将科研经费违规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套取科研经费;是否存在借科研协作(合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4.是否存在采用虚构事项、虚假出行、虚报天数和人数等信息报销差旅费、会议费;是否重复报销已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差旅费、会议费。

5.是否存在违规列支其他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费用。

(三)自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整改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申请,报所在单位汇总后提交科研处,学校经研判后进行整改。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相关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开展自查

1.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财务系统,查询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对照《岭南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自查表(负责人填报)》(附件2,由二级单位留存备查),对每个项目进行逐项核实和自查,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查表。

2.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附件3)。

3.各相关单位于111前,将《岭南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附件3)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紫荆楼406-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cg03@126.com

(三)落实整改

学校将汇总、分析各相关单位自查问题情况,结合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整改要求,专题研究整改措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纵向科研项目:文老师吴老师,3183225、3183135

横向科研项目:郑老师;陈老师,3183207、3182679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清单

2.岭南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自查表(项目负责人填写)

3.岭南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自查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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