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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2026年03月19日 11:41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我市抓经济、抓民生、抓环境、抓作风主攻方向,加快打造产业湛江、生态湛江、平安湛江、鲜美湛江、文明湛江、幸福湛江等目标任务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社科科研水平,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高标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社科智慧。

二、课题设置

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项目包括咨政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委托项目共五类。申报者可参照附件1的选题方向确定研究题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就湛江高质量发展中的其他问题自行确定选题。

(一)咨政项目

咨政项目研究必须紧扣湛江现实,立足转化应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破解湛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预期研究成果须抓住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完成时间为3-6个月,优秀成果呈报市级决策层参阅。咨政项目拟立15项,每项拟资助2000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分资助和非资助两种情况,资助项目拟立50项,每项拟资助3000元;非资助项目拟按申报数量的45%左右立项。

(三)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面向湛江地区的青年学者(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旨在扶持青年社科人才,培育社科研究队伍。青年项目拟立20项,每项拟资助2000元。

(四)共建项目

共建项目由市社科规划立项,申报单位自筹经费。拟按申报数量的50%立项,由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委托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科发展需要委托组织研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作关系在湛江市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科研单位、各大中小学校、社会团体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含党史专项和统一战线专项)限为1项,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申请。已获国家、广东省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已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结项(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项目,也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项目。

(二)项目成果形式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等。学术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发表篇数按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数量);专著书稿字数一般要求6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调研报告一般要求5000字以上;决策咨询报告一般要求3500字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调研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咨政类调研报告,完成时间为3-6个月;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专著一般为2-3年。项目负责人亦可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在申请书提出预计结项时间。预期(计划完成时间)内未能完成的,可提前1个月向市社科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1年。对不按要求提交延期或结项申请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三)申报者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湛江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及《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纲要》,严守意识形态管理要求,保证不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弄虚作假等违反科研诚信的情况。《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2份,并按照要求签名;《研究纲要》用A4纸双面打印6份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控制申报质量。要严把意识形态关和质量关,落实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申报者进行申报。

(四)已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从即日起至3月27日止可申请结项(逾期提交结项材料将列入今年下半年结项评审,不得申请今年的项目),通过结项的可申请今年的项目。

(五)我校申报工作及安排

1、申报者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湛江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及《湛江市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纲要》,严守意识形态管理要求,保证不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弄虚作假等违反科研诚信的情况。

2、4月14日中午12:00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版):《申请书》、《研究纲要》及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bcg03@126.com,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2026年度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材料”。

3、4月29日17:00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终稿:《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2份,《研究纲要》用A4纸双面打印6份。《申请书》(WORD格式)、《课题研究纲要》(WORD格式)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bcg03@126.com,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2026年度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材料”。

4、已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从即日起至3月26日可申请结项,逾期不予受理

5、办理结项手续时,需提交《结项审批表》2份,最终成果复印件2份(论文发表期刊的首页、目录及正文,原件保留备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且没有发表相关论文的须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30%),及以上材料电子版。另从《结项审批表》中提取《最终成果简介》和《总结报告》形成两篇可编辑电子文档(通讯评审需要)。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并用文件夹装好;电子版文件以word或pdf格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统一为“课题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邮件提交。发送至sbcg03@126.com.

6、请各单位遵守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以下注意事项是历年初审时容易出错的问题,请申请人正确申报,申报单位注意审核,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

1.往年已获得湛江市社科联规划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原项目未通过结项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也不能作为成员申请新的项目。

2.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社科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申请;项目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在邀请项目成员时,应当与该成员确认其是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同年度项目,或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它项目是否达两项,以及是否存在未结项情况(所有单位未结项名单发到各院校科研联系人处,由于项目成员可以来自不同单位,申请人要问自己单位科研联系人要这份名单,注意查看对方是否存在未结项情况),如申请材料存在以上情况,将同时取消申请资格。

3.《项目研究纲要》应按《湛江市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纲要》提示的格式填写,不能出现申报者中英文姓名和工作单位,纸质版与电子版的字体、格式、内容应完全一致。

校内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0759-3183135

电子邮箱 :sbcg03@126.com

地址:科研管理科(紫荆楼406-1)

科学研究处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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