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论证工作,有效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可自行拟定研究选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3.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
4.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和类别选择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1)在研的教育部、国家社科(自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报。各学院要分学科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论证指导并对申报书进行排序。在相关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将总结材料(含邀请专家相关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邮箱,科研业绩简介等)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排序后的申报书(一式一份,格式参考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科研处将在12月下旬分学科邀请相关专家指导,申报人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申报书,提升申报书质量。
3.在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通知截止时间之前,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统一上报。
联系人:赵老师 0759-3183135 文老师 0759-3183225
邮箱:sbcg03@126.com
地址:紫荆楼406-1
附件:
1.教育部2022年度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