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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湛江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07日 15:09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知识产权 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 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0-40)有关规定,湛江市知识产权局现开展 2022 年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资助的专利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期间获得授权且未在湛江市知识产权局领取过资助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所有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35%;

资助金额计算方法: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35%(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部分采用进位法计算)。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统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1.填写《湛江市专利资助申报表》;

2.每项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证书、请求书扉页、申请受理通知书扉页、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审查费收据(必要时需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

3.国际发明专利、PCT 专利需提交缴纳官费的证明材料,且需提交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每项外国发明专利证书和授权说明书扉页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及翻译机构的营业执照。

4.学校受理申报材料2022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9 17:30 时止。

五、注意事项

1.逾期不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今后不再予以资助;

2.已经提交申请材料尚未资助的,按照此通知中的资助标准执行;

3.湛江市知识产权局即日起暂停受理 2022 年 11 月 1 日及以后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奖励申报材料,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182679

材料受理地址:紫荆楼404-1(科研处产学研合作科)

科学研究处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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