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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法国的殖民统治宣传 ——《法国在广州湾:广州湾综合文献选》(第二卷)评介
2019-11-19 11:47  

今天是2019年11月16日,了解广州湾历史的人都知道,120年前的今天,《广州湾租界条约》由广西提督苏元春与法国海军准将高礼睿签订,从此这片土地正式成为了法国人的租借地,也成为了各式人物大展拳脚、各种大事轮番上演的舞台。鱼龙混杂的广州湾给人的印象到底是毁誉参半,还是毁多于誉?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想法。收回广州湾74年来,想必有不少人曾以不同的方式去纪念这段历史。也许,纪念这段历史的一个较好的方式是走近它,了解它,研究它。当然,已经有很多人投身于这个行列中,默默地付出。岭南师范学院王钦峰教授率领的《法国租借地广州湾学术译丛》团队就是其中的孜孜付出者。最近,由王钦峰教授选编、秦秋福等译的《法国在广州湾:广州湾综合文献选》第二卷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为我们回顾这段历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文本选择。该译著与第一卷同属于《法国租借地广州湾学术译丛》(王钦峰、余伟民主编)系列,也是该译丛的第五本。其内容与第一卷的相似之处在于,所收录的文献皆有较为鲜明的主题性。若说第一卷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法国在广州湾的早期军事征服与秩序重建的话,此卷的主要内容则是法国对于广州湾殖民统治的宣传。笔者不揣冒昧,在此就该译著的内容作一简要介绍,并分享若干粗浅的阅读体会,以求方家指正。

一、全书梗概

全书收录的文献包括印度支那总督府编的《广州湾租借地——1906年马赛殖民博览会出版物》、查理·洛尔(Chales Laure)著的《我们是否应该把广州湾还给中国?》、阿尔弗雷德·博南格(Alfred Bonningue)著的《法国在广州湾》、莫里斯·利弗(Maurice Rives)著的《广州湾租借地简史(1898-1945)》以及P.夏维(P. Chevey)著的《华南广州湾火山口湖(湖光岩)两个新鱼类的描述》、魏畅茂(Archbishop Antoine-Pierre-Jean Fourquet)著的《悼范兰神父》。可以说,全书收录的六份文献在性质上多属于面向公众的介绍性和宣传性作品,其中前三份文献原来均系单独出版的小书册,后三份则原系刊发于书刊的文章。前四份文献由于选题的原因,在内容上有一定的重叠性,均介绍了广州湾的历史地理概况、法国在广州湾的军事征服过程以及殖民统治措施与成就,最后两份文献所涉及的则是不同的主题。

其中,《广州湾租借地——1906年马赛殖民博览会出版物》占了全书超过一半的篇幅。内容包括“前言”、正文十九章以及“结论”,“前言”前还有“官员表”、“马赛殖民博览会广州湾委员会名单”。其中,正文十九章分别介绍了广州湾的历史概况、地理概况、居民、风俗习惯、农业、工业、渔业、贸易、交通、行政组织、税收体系、公共工程、邮电局、土著警卫队和宪兵队、教育、主要城镇、劳动力与卫生防疫等,内容相当全面。《法国在广州湾》主要由“序”、“前言”、正文五章以及“结论”所构成,最后还有附录四份:“前期谈判文件”、“法中租借广州湾条约”、“广州湾历任最高司令名单”、“广州湾历任行政长官名单”和“1931年广州湾地方预算概况”。其中,正文五章内容分别为“广州湾是什么?”、“法国为何入驻广州湾?”、“法国如何取得广州湾?”、“法国在广州湾有何建设?”、“法国以何种名义留在广州湾?——广州湾的国际法律地位和广州湾归还中国的问题”,脉络清晰地了呈现广州湾的过去、现在,并思考其未来。将此篇文献与《我们是否应该把广州湾还给中国?》放在一起阅读,是最适合不过的了。《广州湾租借地简史(1898-1945)》则对法国军事征服广州湾的背景与过程、广州湾的殖民统治制度、经济状况、治安及其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等大事件的关系、法国退出广州湾的经过进行了梳理。

《法国在广州湾:广州湾综合文献选》

(第二卷)书影(郭康强摄)

最后两篇文献,所涉及的是法国人在广州湾的科学考察活动以及广州湾宗教人物,在主题上虽然与前四篇迥异,但这些无疑也是法国殖民统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P.夏维著的《华南广州湾火山口湖(湖光岩)两个新鱼类的描述》描述了湖光岩的两个新鱼类,文中涉及到该湖的水文状况、水下生态系统,是法国人在广州湾所进行的科学考察活动之一,所留下的数据和文字描述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魏畅茂著的《悼范兰神父》是一篇悼文,深情地回顾了范兰神父的一生,并给予极高的评价,关于他在涠洲岛和广州湾的活动的介绍尤为详细,丰富了我们对范兰神父和广州湾早期天主教史的认识。他是广州湾殖民军的随军神父,在军事征服广州湾的过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法国官兵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为建造维多尔天主教堂,付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辛劳和牺牲;他建立了一所麻风病院,收留了十几名麻风病人,并尝试建立学校和开垦农场。他的付出最终也得到了涠洲岛和广州湾教徒的认同,不少涠洲岛教徒追随其来广州湾,听从他的指导,接受其保护;当得知主教要召其回广州时,广州湾教徒们极力挽留他。

二、从法国人的殖民统治宣传看其心态的变化

本书所收录的文献在形成的时间上各异,而作者群体“多是法国占领当局的文官或军人”,通过比较研究,可以观察到法国人关于广州湾租借地的殖民统治宣传背后的心态变化。

《广州湾租借地——1906年马赛殖民博览会出版物》出版于1906年,是在广州湾租借地行政长官阿尔比(G. Alby)和高特雷(F. Gautret)领导下,由民政职员唐蒂(M. Tanti)起草,并由行政长官助理杜蒙(M. Doumont)补充完善的。是年的马赛殖民博览会为法国第一届殖民博览会,规模盛大,并设有广州湾展馆。对于此次博览会,广州湾殖民统治当局十分重视,认为这“将是继(1902年)河内博览会之后,向外界展示广州湾租借地活力和资源的最好契机”,以“将有能力开发这片土地的商人的目光吸引过来,同时还要展示这片土地的需求,以及可以为殖民企业的活动提供什么样的养分”,因而组织了一个高规格的委员会来操办相关事宜,广州湾行政长官以下的麻斜城区行政官兼广州湾行政长官助理、第一至三区行政官、公共工程处处长、农业局局长等均是委员会的成员。行政长官虽然不在委员会名单中,但行政长官助理无疑就是他的代理人。值得注意的是,委员会名单中的麻斜官邸主翻译官张(Tchang)先生和白雅特城贸易商潘柏坤(Pang-Po-Kuong)应是华人,这说明外来的法国殖民者的工作离不开华人所提供的地方性知识和展品,因此,可以说这次博览会的广州湾宣传工作是通过华洋合作来完成的。

1906年是法国人在广州湾正式施行殖民统治的第七年,殖民制度初步创立起来。对于这七年间的殖民统治,殖民者们在该出版物中不吝赞美之词,“在对海盗和抢劫行径极其害怕的中国人那里,我们的存在并没有破坏我们与中华帝国的良好关系,甚至反而有利于在这个以前几乎被中国政府遗忘的地区建立一个重要的商业中心,以便开发迄今在经济上仍为处女地的中国大片地区”,“为了安抚广州湾租借地的民众而采取的明智行政手段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对贸易的信心促进了贸易活动的发展和批发商的成功”。他们十分自信地描绘了这片新土地的区位优势和开发前景:“广州湾居于华南地区沿海一角,交通发达,是进入辽阔而富饶的西江流域与长江流域最短和最省钱的交通线的起点,因此在不久的将来,它有望为法国在中国的殖民扩张起到决定性作用。正如中国内地一样,我们的广州湾租借地位于有益于健康的地带,土地肥沃,地下矿产资源丰富,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去努力。我们应该时刻关注这一小片地区,因为它是中国向欧洲开放的一把钥匙”,“我们的事业已成功在望,只需要将广州湾变成中国南部地区的法国大货栈”。类似这样的语言,在各章节中比比皆是。

1906年马赛殖民博览会广州湾展馆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们是否应该把广州湾还给中国?》则出版于1923年,作者查理·洛尔(Chales Laure)自称“本文无任何官方色彩”,但从文中引用的材料、出版社和其对广州湾的熟悉程度来看,他应该是一位来自殖民部门的中下层文职官员,此时可能供职于印度支那,甚至可能在广州湾居住过一段时间。在此前的一年,华盛顿会议闭幕。在会上,中国全权代表顾维钧提出废止各国在华租借地案,最先得到法国代表团的赞成。法国代表维维亚尼(René Viviani)发表演说,表示法国代表团以最大的支持来欢迎中国的主张,但必须附加三个条件:一是法国不能成为放弃租借地的唯一国家;二是归还问题的解决应在适当的条件下按照有关的移交手续进行,所有私人权利都应得到尊重;三是中国必须保证不将归还给它的领土割让或租借给任何其他国家。会议闭幕前夕,迫于舆论的压力,法国代表团发表了一项声明:“法国是首倡归还租借地的国家,并且已经阐明归还的条件,即所有其他拥有租借地的国家也应该将它们归还给中国。法国政府仍有同样的意愿,即使上述条件未得到履行,法国也愿意与中国政府直接协商有效归还的条件和时间。”会后,北京政府和广州政府均主动向法国政府开展交涉,以期早日收回广州湾,而国际舆论界对交涉的动态甚为关注,相关新闻登载于各种大小报刊上,法国所承受的压力可谓不小。作为应对之策,法国屡屡制造各种理由来敷衍中国外交部门,以拖延广州湾的交还。

一战后的世界风云变动,国际秩序发生了调整。与中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对应的是,法国国内此时的殖民主义情绪并不弱,并出现了一个“殖民地党”,“殖民地的氛围也愈来愈浓”,不少人对法国代表团在华盛顿会议上所作出的退让甚为不满,极力鼓吹不放弃殖民地利益,查理·洛尔的观点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查理·洛尔的这部作品与其说是一本小书册,不如说是有意致造访印度支那的法国国会委员会的公开信和报告书。他毫不留情地批判了法国在华盛顿会议的代表们“软弱可欺”,“闭塞愚钝、不计后果、轻许诺言”,“受美国政府的蛊惑,竟然效仿起有关国家——日本和英国,许下了诺言”,“这将使我们苦心经营25年之所得利益付诸东流”。1923年,法国国会派出一个委员会到印度支那,以了解关于该殖民地的发展问题。作者欲借此机会游说该委员会关注广州湾,到广州湾进行实地考察,从而得出“正确的理由和判断,去说服国会的议员们”坚决不予批准华盛顿协议,“支持法国继续占有广州湾”。

从查理·洛尔的论述中,我们可知,与在《广州湾租借地——1906年马赛殖民博览会出版物》中所流露的希望、积极向上心态相比,此时法国人对于广州湾的心态显得十分复杂。大多数法国人对广州湾漠不关心、茫然无知,印度支那当局则视广州湾作累赘的“穷亲戚”,“毫无用处,还要倒贴钱”,“被派往这里的公务员被认为是失了宠”。而像查理·洛尔这样的部分法国人则陷于一种矛盾的心态之中,他们一方面批判法国在广州湾缺乏明晰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落后,没有因地制宜地采取合适的行政管理制度,导致“广州湾的境况仍然停滞不前”,另一方面却又为法国的殖民统治辩护,认为广州湾“虽然没有什么显赫之处,却也有善可陈”,“23年来,在印度支那总督及其代表——历任行政长官的领导下,我们对广州湾建设所付出的努力,足以让有良知之士作出正确的评价”,“将使法国在这片土地上建立的丰功伟绩流芳百世”,无论是从经济、政治还是面子的原因而言,都应该拒绝交还广州湾,并且只要下定决心在广州湾安顿下来,在99年租借期到来前,改善以上种种不足之处,开发广州湾的潜力,“赋予它所缺少之灵魂”,广州湾的价值将会得以体现。

1922年广州湾商会欢迎东法总督茶会摄影纪念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国在广州湾》出版于1931年,作者阿尔弗雷德·博南格系殖民军步兵上尉、广州湾租借地驻军司令,印度支那高级驻扎官、广州湾行政长官西尔维斯特(M.A. Silvestre)为之作序。是年5月6日至11月6日,巴黎世界殖民地博览会举行,“将会向法国和全世界展示法国的全部殖民地”,但广州湾“不会被单独展示”,且尚无一本关于广州湾的书出版。此外,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开展了改订新约运动,收回租借地便是其中的目标之一,尤其是在1930年成功收回威海卫后,南京国民政府将外交的攻势集中于法国的广州湾,法国企图继续敷衍了事,其“帝国主义野心”遭到来自各界的道义上的指责。有鉴于此,阿尔弗雷德·博南格在博览会即将开幕之际,趁机撰写此书,介绍法国在广州湾所作的贡献,“把对法国海外领地感兴趣的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位于中国南方这块小小的法国飞地上面”,并列举诸多理由以支持法国继续占据广州湾。

尽管知道广州湾地位之特殊性及法国在此的建设成绩的法国人仍然寥寥无几,但较之1923年查理·洛尔为代表的殖民主义者的焦虑、矛盾心态,撰写此书的阿尔弗雷德·博南格及其所属的殖民主义者则显得更为自信。他在书中毫无悲观主义情绪之流露,“对于会引起争议之处,他概不写入”,取而代之的是,不吝文墨地称赞对法国在此地的殖民统治成绩,以为法国所遭受的指责极力辩护,称“法国在广州湾,秉承其最纯粹之殖民传统,苦心经营,成绩斐然”,“广州湾的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措施、各种在研究中的项目计划都在证明,无论过去和将来,法属印度支那政府对广州湾皆不分巨细,事事关心,这都是为了赋予广州湾民众最合理的殖民管理、最无私的人道关怀”,法国在广州湾的殖民统治是“高尚义举”,是值得一提的“典范”,要将这种“高尚义举”继续下去。实际上,在这些冠冕堂皇的赞歌背后,法国的帝国主义野心欲盖弥彰:在南太平洋地区占有一个战略要地,以使法国在此地区的国际竞争中不输于美、英、日等列强;将广州湾作为印度支那的前哨,以保护印度支那殖民地。阿尔弗雷德·博南格对于法国在广州湾的种种施政不力避而不谈,恰恰说明了法国殖民主义者的心虚,以免被他国抓住以作为要求法国吐出广州湾的把柄。

《法国在广州湾》法文版书影

(图片来源于法国国家图书馆)

《广州湾租借地简史》发表于2011年,作者莫里斯·利弗署自己的身份为上校(Colonel),可能是法国的一名现役或退役军人。与前面三位作者不同的是,莫里斯·利弗发表这篇文章时,法国统治长达47年的广州湾租借地已交还中国66年了,而印度支那殖民地也不复为法国所拥有。时过境迁,应该有利于法国人更理性地对其祖辈在广州湾的殖民统治功过进行盖棺定论,但事实上果真如此吗?莫里斯·利弗的文字,为我们考察当今法国民众或军人对待这块前殖民地的态度提供了一份相当有价值的文本。

通过莫里斯·利弗的介绍,可知广州湾于当今的法国人而言,与他们祖辈的相同之处在于,“在大部分法国人的记忆中,已经不存在这三个既响亮又有异国情调的字。此外,这三个字也已经从常用的地图册和词典中消失”。只有少数像莫里斯·利弗的法国人,才会了解到广州湾曾属于法国的租借地。其笔下的广州湾是“令人垂涎的天朝上国的一颗明珠”。在当今和平的年代,他并不吝啬笔墨书写法国军事征服广州湾的残酷过程,对印度支那和租借地行政当局的殖民统治成绩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对于其中的不足之处则一笔带过。他写道:“在47年间,有数百名印度支那警卫队官员、公务员、医生、军人、商人和宗教人士,被隔绝在广袤天朝帝国边缘的一小块租借地上,他们处于对这片土地的热爱,虽然也遇到诸多不利情况,但仍然在那里展示了法国的最好形象。”对于这段逐渐被湮没的历史,他不无流露出遗憾之情:“然而,这三个字却代表了一个法国国旗飘扬了47年的地区”,“在今天的湛江,除了已经融入当地民众的‘芒街人’后裔之外,也许还残存着一些能够证明法国人曾经在这里存在过的建筑或遗迹,尽管在今天,这段历史几乎已经被人们遗忘”。莫里斯·利弗写下这篇《广州湾租借地简史》,一方面是为了让更多法国人了解这段历史,另一方面,则是借此来表达对昔日法兰西殖民帝国的“光荣与伟大”的怀念,这种殖民主义遗留情结在当今的法国人当中到底有多大的市场?答案无从得知,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确实存在。

通过以上四份文本,我们可以注意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法国人对其在广州湾的殖民统治的心态有变也有不变之处。统治初期,尽管一切施政尚待完善,但法国人对广州湾的发展前景充满了希望。华盛顿会议后,部分法国殖民主义者意识到了在广州湾统治的危机,对法国的统治不足之处进行了批判,但也为法国的殖民统治极力辩护,认为广州湾的进步归功于法国的不懈努力,反对将广州湾归还中国,希望通过统治当局的改革,激活广州湾的优势,体现广州湾的价值。面对来自中国的外交压力,法国厚着脸皮,采取拖延之策,让广州湾得以较为平稳地度过了十年的时光。在英国交还威海卫后,法国在广州湾的统治危机再度凸显出来。这时候,又有部分法国殖民主义者出来发声,再次为法国辩护,歌颂法国为广州湾百姓带来的福祉,法国的殖民统治是“高尚之义举”,为法国继续留在广州湾提供合法性和合理性支撑,对于饱受诟病之处则避而不谈,这种刻意反而使得法国人的“做贼心虚”欲盖弥彰。后殖民时代的部分法国人心中仍有挥之不去的殖民主义情结,对于其祖辈开拓的殖民事业充满无限的怀念。然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大多数的法国人对这片曾经拥有或已失去的租借地,均漠不关心,这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法国在广州湾殖民统治的失败。

三、一些粗浅的阅读体会

一部优秀的翻译作品的出版,期间需要译者和校对者付出多大的辛劳,恐怕只有从事此项工作的人才会有深刻的体会。本译著文笔流畅,具有可读性,忠于原文,力求呈现文献的全貌,而不是节选,并且括注出不少名词的原文,“不对各文献在内容上的差异作出判断与取舍”,对于其中存在的为“法国侵略者歌功颂德和对中国人民进行贬低污蔑的语言”大多采取直译、保留原貌的处理办法,仅通过注释的方式指出或修改其中存在的常识性错误,或者加以说明,使文献价值得以保留,此乃读者之幸一也。

与译丛前几部作品相比,本译著在一些细节上的改进值得称道。《法国在广州湾:广州湾综合文献选》(第一卷)出版时,笔者曾经指出:“虽然译丛有两篇总序,但作为丛书的第四本,欠缺一篇专门的序言或导语,相当于拆去读者和编者直接沟通的桥梁,无疑会使读者难以体会编者编选文献的思路和所付出的工作。”本译著在序言前专门加了一篇《出版说明》,简要地介绍所收录的文献概况、编译思想、对原文中一些不恰当用语的处理办法,起到了很好的与读者交流的作用,足见编者对读者意见和阅读感受的重视,此乃读者之幸二也。

书中的《出版说明》(郭康强摄)

尽管编者和译者力求为读者奉献出一部高质量的作品,但其中似乎仍有若干可以改进的地方。其一,原作者们的笔下有不少为法国殖民统治辩护和歧视华人之处,这是立场和时代使然。编者大概认为这种语言会给读者带来不适,因而在《出版说明》中予以提醒,这是有一定必要的。但除此之外,正文当中还不厌其烦地多次出现“这是法国侵略者对于其占领当局的美化”、“这是法国侵略者对于中国国民性的偏见和错误解读,希望读者警醒”之类的注释,似乎就显得没有必要了,反而可能造成不便。其二,译著中的插图,有的是原著所有,有的则是编者所加,为避免给读者造成误解,若能加以分别说明,似乎更佳。其三,一些重要的人名、机构名称若能加以说明,将更便于读者理解。例如,《我们是否应该把广州湾还给中国?》和《广州湾租借地简史(1898-1945)》的作者查理·洛尔和莫里斯·利弗到底是什么身份,1923年造访印度支那的法国国会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及其在印度支那开展了什么活动,若编者能够予以注释说明,将会使读者对文献的产生背景及其价值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四,注释问题。由于翻译的方法不同,一些外语名词在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译法,为避免给读者造成混乱,予以括注是虽细小却很有价值的事。例如,《法国在广州湾》附录三、四中的广州湾历任最高司令、行政长官名单中均欠缺此种括注,不能不说是美中不足。此外,本译著所收录的六份文献,后五份均在文末注明了来源,唯独《广州湾租借地——1906年马赛殖民博览会出版物》没有予以注出,给有心查阅原文的读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不知是否因疏忽所致。

还有,本译著中的一些注释亦有可商榷之处。例如,《法国在广州湾》附录二中的《法中租借广州湾条约》,原文标注为“1898年11月16日”,编者据此时间和条约的条款内容与通行版本的细微差异之处而得出结论:“本附录属于1898年未经签署的条约草案之一”,本附录末尾双方谈判代表苏元春和高礼睿(Courrejolles)的签名是“作者或出版商错误添加的”,“作者博南格上尉在书中把1898年的条约草案和1899年的条约最终文本搞混了”。据笔者研究,该版本实际上更可能形成于1899年5月27日与11月16日之间。若作对比研究,可以发现该附录条约的条款内容是介于1899年5月27日的《关于广州湾的协定草案》以及1899年11月16日《广州湾租界条约》之间的。编者指出该附录版“包含八条款内容,但通行文本只有七款”,“第二款中有五条要点,但通行的文本不分要点,而且未提雷州辖地、高州辖地以及租借地南北两端的具体纬度;尤其重要的是,本附录中拟租借的广州湾区域面积(南自通明港以南,北至石门大桥以北)要比后来实际租借的面积要大”,实际上这些要点均包含于《关于广州湾的协定草案》(也包含八个条款)中,而且遣词造句几乎别无二致(除了下文所指出的三个添加句之外,两个文本的各条款文字表述也是几乎别无二致)。与《关于广州湾的协定草案》相比,该附录版的条款在有的地方显得更为完善一些,例如第二款“b)硇洲全岛”之后添加了一句话“硇洲岛与东海岛之间水面,系中国船舶航行及停泊要道,嗣后此法租借地内通道仍由中国船舶任便往来停泊,无须纳税”,第五款中也添加了一句“这些措施专用于广州湾,至于本条约第二款所涉及硇洲岛与东海岛之间水面,不在此款规定范围内”,第八款则添加了“如遇争议,以法文为准”,这三句话后来均被写入《广州湾租界条约》之中,而附录版的第八款也完完全全出现在《关于广州湾的协定草案》中。在1899年5月27日至11月16日间,中法广州湾勘界代表曾就《关于广州湾的协定草案》的条款反复交涉,有增有删。值得注意的是,1899年3月中法勘界谈判恢复后,法国改变外交策略,授予驻华公使毕盛全权,毕盛请求在总理衙门商定条约,企图绕过态度强硬的两广总督谭钟麟,因而提交的《关于广州湾的协定草案》中写道“本协定草案是在北京作成的”,直到6月之后中法勘界代表钦防候补道潘培楷与法国海军准将高礼睿才在赤坎恢复谈判,随后清廷于8月中旬委派威望较高的广西提督苏元春(10月18日抵达遂溪海头)取代潘培楷向高礼睿交涉,与附录版写明的“订立于广州湾”在地点方面是相符的。综合这三个文本的条款差异以及中法勘界交涉的过程来看,附录版形成于1899年5月27日至11月16日之间,应是比较合理的。

总而言之,虽然全书中存在一些可改善之处,但仍可称得上一部优秀的译著。《法国在广州湾:广州湾综合文献选》(第二卷)在文献编选、翻译、注释和细节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它的出版让我们认识了不同历史时期法国殖民主义宣传中的广州湾形象及其体现出的法国人心态。当然,尽管所收录的文献带有宣传性质,但作者们利用其殖民地官员等职务之便,参考了诸多内部的资料,因而所涉及到的很多史实和数据仍是可信的,而他们对广州湾及其周边社会进行细致考察后留下的珍贵的文字记载,也弥补了中文文献的欠缺。相信该译著的出版对于推动广州湾外交、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专题研究的进步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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