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校离退休教职工高龄化趋势越来越突出,高龄空巢老人养老难题日益凸现。学校党政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校内高龄空巢老人的关爱帮扶工作,为切实关心、帮助高龄空巢老人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高龄空巢老人是指85周岁及以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湛江赤坎、麻章、开发区和霞山居住或工作的我校离退休教职工。
二、强化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措施,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关心本单位高龄空巢老人的思想、生活和健康,积极做好关爱帮扶工作。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帮助高龄空巢老人解决就医和水电气维修等生活实际困难。
四、建立离退休处工作人员联系片区制度。离退休处工作人员分片区联系高龄空巢老人,每月走访或联系本片区高龄空巢老人至少1次,了解其生活状况和要求,及时帮助协调、反映和解决具体困难。
五、建立大学生尊老助老工作机制。根据高龄空巢老人的实际情况,通过勤工俭学、志愿者服务等方式,组织大学生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六、建立高龄空巢老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学校为每户高龄空巢老人安装一部平安电话,确保高龄空巢老人遇到突发问题时能及时得到处理和救助。
七、离退休党支部和行政小组不定期走访或联系本支部、本小组高龄空巢老人,努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老同志之间要互帮互助。
八、积极做好与社区、社会养老机构的沟通、联系工作,帮助解决高龄空巢老人参加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家政服务等问题。
九、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