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工作,体现教职工互助基金设置宗旨和学校对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关心爱护,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2019年春节前夕对我校参与互助基金的会员和特殊困难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特殊困难的会员和教职工给予适当补助,并吸收“教职工互助基金会”新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收“教职工互助基金会”新会员
我校“教职工互助基金会”自2010年11月建立以来,积极贯彻落实设置宗旨,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友爱精神,开展互帮互济活动,先后对多名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体现了学校和广大教职工对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的关爱,受到教职工的好评。为鼓励新进校工作的教职工和没有入会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加入互助基金会,每年年底吸收新会员。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教职工(含未入会的教职工)按自愿的原则参加,以分工会为单位(机关一、二分工会,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办理入会手续。凡参加者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二)入会费:每人一次性缴交入会费50元(未享受过互助基金会补助的会员退会时,将予退还)。基本会费:每人每年缴纳会费36元,由学校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代扣入会费和基本会费。
二、2018年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1.互助基金会员:因各种意外灾难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较大困难的。申请的会员须符合《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互助基金会管理办法》的规定。
2.特殊困难教职工:因患重病、突发性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二)申报程序
1.以分工会为单位申报。
2.本人须如实填写《岭南师院教职工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3)、《岭南师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4)。
3.各分工会要对申请会员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签名,由分工会统一报送校工会。
4.校工会组织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和校工会常委开会研究讨论,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后公示,执行补助。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做好动员。请各分工会按此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新教职工和原未入会的教职工报名入会,并动员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会员和教职工申报补助。
(二)规范申报,按时提交。请按要求填写好有关报名表或申请表,于 12 月5日前将表格报送校工会。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陈老师 3183212。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2. 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互助基金会入会报名表
3.岭南师院教职工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
4.岭南师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校工会
2018 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