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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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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15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时间:2018/04/02 18:15:03 浏览:

    校内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岭师教务〔20152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与验收结果

    1.验收要求

    申请省级验收的项目必须先在校内完成结题。省级专家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校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其他佐证材料作出验收结论。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2.验收结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两类结论。

    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依据专家组意见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

    二、申请验收项目

    项目类别及数量: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项、特色专业2个、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实践教学基地2个(见附件)。

    三、验收形式与程序

    1.验收形式

    本次结题验收主要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

    2.程序

    1)项目负责人汇报(运用PPT演示汇报,时间不超过10钟);

     (2)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答辩(教改项目时间为10分钟,其它项目为15分钟)。    

    四、时间、地点及组织

    1.时间、地点

    1)时间

    524830——1200(具体安排见附件)。

       2)地点    

    第一组:榕楼207

    第二组:学校三号会议室

    2.会议组织

    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派出1-2人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室外等候。

    联系人:尹老师,负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电话:3183042;冯老师,负责教学团队,电话:3183348;王老师,负责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学基地,电话:3182052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会议安排表

     

                                                    教务处    

                                               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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