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岭师教务〔2015〕2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与验收结果
1.验收要求
申请省级验收的项目必须先在校内完成结题。省级专家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校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其他佐证材料作出验收结论。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2.验收结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两类结论。
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依据专家组意见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
二、申请验收项目
项目类别及数量: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项、特色专业2个、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实践教学基地2个(见附件)。
三、验收形式与程序
1.验收形式
本次结题验收主要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
2.程序
(1)项目负责人汇报(运用PPT演示汇报,时间不超过10钟);
(2)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答辩(教改项目时间为10分钟,其它项目为15分钟)。
四、时间、地点及组织
1.时间、地点
(1)时间
5月24日8:30——12:00(具体安排见附件)。
(2)地点
第一组:榕楼207室
第二组:学校三号会议室
2.会议组织
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派出1-2人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室外等候。
联系人:尹老师,负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电话:3183042;冯老师,负责教学团队,电话:3183348;王老师,负责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学基地,电话:3182052。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会议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