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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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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整治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时间:2019/07/06 09:36:04 浏览:

     

    校内各单位:

    近年来,校园电动车数量急剧增加,超速行驶、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现象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车起火、失窃情况时有发生,造成较大校园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校园电动车管理,维护校园安全与秩序,经研究,学校决定对校园电动车实施整治,7月15日开始试行整治,9月1日起全面实施。具体如下:

    一、整治措施

    1.学校在各大门口安装电动车人脸识别智能管理系统,电动车使用者凭授权进出校园。

    2.学校教职工(含短期合同工)、附中教职工、本通知发布前已拥有电动车的在校学生(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含附属中学的学生)、校内合法经营商家、校内租住用户可录入人脸信息。

    3.为学校提供常态服务人员的电动车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录入管理系统。

    4.来校公务或探亲访友的电动车经电话预约确认、凭有效证件在门岗登记后方可入校,预约电话:2473110,3183446。

    5.其他无关电动车禁止进入校园。学校将从9月1日起对未经审批进入校园的电动车进行全面清理。

    6.为方便师生出行,学校将增加校园车数量和班次,合理规划运行线路。

    二、车辆备案及信息采集

    1.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电动车备案和车主人脸照片采集工作。

    2.电动车备案:车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到所属二级单位备案。由各二级单位填报《岭南师范学院进出校园电动车备案表》(附件1),经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所有备案材料于2019年7月12日前统一报送到学校保卫处203室。

    3.车主人脸照片采集:教工如需多人共用一辆或多辆电动车的,可通过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等)录入使用者人脸信息。学生按一辆电动车限一人使用的原则录入信息,毕业后自行失效。各单位按照《人脸识别照片采集说明》(附件2)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并将人脸照片用U盘拷贝或发电子稿至邮箱2246555026@qq.com,连同所有证明材料于2019年7月12日前交保卫处203室,由保卫处统一录入系统。

    4.因故未能及时办理人脸信息采集的教工,事后可携资料直接到校园110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3183446、2473110。

    5.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及电动车均列入黑名单,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各单位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共同做好电动车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相关事宜的详细说明见附件3。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在校园骑行电动车时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不违规充电,携手共创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183777,15875950055。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进出校园电动车备案表

    2.人脸识别照片采集说明

    3.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车整治工作相关事宜的说明

     岭南师范学院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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