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24〕18 号
校内各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国家、广东省及学校职称评审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有关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对象:2023年度职称申报基本条件审查通过人员(已公示)。
二、提交材料要求
时间要求:4月24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交至学科组所在单位。
(一)职称评审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1.《职称评审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4份,电子版报送学科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纸质版1份,无需装订,用文件夹夹好即可)。
2.业绩材料袋
业绩材料按教学、科研、双创、教发评、思政(仅一线专职辅导员以及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职称时需要)分别装入相应的材料袋(材料袋自备),材料袋分别以“教学材料袋、科研材料袋、双创材料袋、教发评材料袋、思政材料袋”命名;其中科研材料袋按“项目管理科材料和产学研合作科材料”分类装入。
注意事项:
(1)材料分类请参照附件《职称部门受理范围》;
(2)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学科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材料袋上请标注“材料袋名称、姓名、申报职称、学科组名称”等内容,材料袋内需放置一份材料目录,并将材料按目录顺序放置。
(4)其中,教学材料袋放入推荐表2份,科研材料袋放入推荐表4份,双创材料袋放入推荐表2份,教发评材料袋放入推荐表2份、思政材料袋放入推荐表2份,剩余2份推荐表交给学科组。
(5)材料袋尽量使用可以封口的类型,确保材料袋内的资料不易掉出。
3.代表作电子版文件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用),文件夹以“学科组+个人编码”命名(个人编码见附件),报送学科组,学科组汇总后于4月26日前打包发至师资科邮箱:szdw501@163.com。
个人代表作文件夹内容:
(1)两篇代表作(含封面、目录),分别以“个人编码—1”、“个人编码—2”命名,如A2301-1、A2301-2,申请人需对代表作中出现署名及所在单位的地方进行隐藏处理。
(2)《论文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申请表》,一份代表作填写一份鉴定申请表,两份代表作填写两份鉴定申请表。
(3)《岭南师范学院论文鉴定评审费专家信息收集表》
申报人填写电子版《2023年度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送审代表作汇总表》发送学科组,由学科组汇总后发送师资科邮箱。
注意:代表作须打印纸质版,交由学科组对照原件审核,审核人须签名确认,申请人扫描形成电子版;代表作如为外文,须附中文译文。
4.《2023年度职称评审论文使用约定书》
对于标注通讯作者的论文,规定“当论文的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均为本校教师,则该论文用于职称评审时可按以下两种约定方式计算论文数量:一是约定由其中一人按1篇使用,另一人参加职称评审不再计算数量;二是约定两人各按0.5篇计算数量”。有以上情况的须填写《2023年度职称评审论文使用约定书》,并由当事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交给所在学科组。
(二)职称初次认定人员需提交材料清单:
《初次认定职称申报表》(纸质版1份,无需装订,用文件夹夹好即可)
三、职能部门受理电话
职能部门 | 科室名称 | 地点 | 电话 |
教务处 | 教学研究科 | 紫荆楼401-4 | 3183348 |
科研处 | 项目管理科 | 紫荆楼406-1 | 3183225 |
产学研合作科 | 紫荆楼404-1 | 3183207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办公室 | 教五F栋331 | 3174731 (13824832049、 13246519788) |
学生处 | 学工部思教科 | 紫荆楼303 | 3183751 |
教发评中心 | 教学发展科 | 榕楼306 | 3174845 |
四、职称申报人员会议
对象:2023年度职称申报基本条件审查通过人员
时间:2024年4月19日19:30
地点:第三教学楼311室
主要内容:职称评审相关表格的填写及其他材料整理说明。
请务必准时参加!
五、其他
1.材料提交后不再接受补充的新材料;
2.因职称申报相关材料有更新,请务必下载最新附件填写;
3.涉及到个人签名的地方均须手写签名;
4.2023年度职称评审QQ群号:323834125,请及时入群;
5.通知内涉及的相关材料均在附件,请申报人下载后仔细阅读;
6.若申报者有疑问,请咨询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3183593。
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