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24〕57号
在职教职工: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通过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实现积累资金的保值增值。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按照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全市参保人倡议,为了更好地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为了让每个参保人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了让我们的退休生活更有保障,请大家主动了解学习个人养老金政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参保。符合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且有意愿的干部职工开户缴存,可享受到个人养老金缴费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特别注意,2025年元旦前,建立账户并转入的个人养老金可以计入2024年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元旦后转入的只能计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附: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于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人事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