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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学期考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1    点击:

人事〔2025〕6号

校内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作风,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岭师人事〔2016〕238号),现就考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勤方式

 1、开学考勤:请各单位做好新学期工作安排并做好开学考勤。各单位须在2月26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平台报送新学期的考勤情况,要求列明每一位事业编制和编外A、B岗教职工的开学到岗情况,每人一行,因公差、进修、病事假、计生假以及调出、提出辞职等不在岗的情况均需注明编外C岗,由用工单位参照上述办法进行考勤和上报考勤结果。

2、每月考勤:各单位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平时的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含全勤)须在次月3日前通过OA平台报送,考勤结果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每月考勤的报送要求与开学考勤相同。

3、特殊情况考勤:如有旷工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超过3天的,所在单位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呈报人事处。

4、不定期检查:人事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校园网通报检查情况。

二、工作要求

考勤是规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考勤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优、晋升、津补贴发放以及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因病因事等原因缺勤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如实上报考勤情况。如发现不及时、不如实报告各类缺勤情况的,学校除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还要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和考勤登记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须严格管理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已列入学校培训进修计划人员应在进修前与学校签订培训进修协议。培训进修协议一式五份,其中一份由进修人员交回所在二级单位保存。各二级单位应按培训进修协议进行管理,在协议规定的脱产时间之外离岗进修的,应按学校考勤管理规定办理事假申请手续。未列入学校培训进修计划、未签订培训进修协议的,不能以培训进修作为申请事假的理由。

  

 

                                                                               人事处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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