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一、资格复审日程安排:
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
复审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紫荆楼301室。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考生本人须携带报名时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及彩色证件照;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从大学起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4.党员身份证明:党组织关系当前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5.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
6.诚信报考承诺书。
注: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来校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提交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及其他弄虚作假者,均视为未通过资格复审。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本人近14天未到过有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
(3)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4)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原件等,来校参加资格复审(统一从学校东大门排队候检),经专人核实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校。
3、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考生应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疫情期间,入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请全程佩戴口罩,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联系电话:0759-3183755;0759-3183751;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名单
岭南师范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