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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1    点击:

人事〔202428


经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校陈英春、黄佳鹂同志通过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电话:3183593

邮箱:szdw501@163.com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6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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