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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职称评审评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9    点击:

人事〔202431

根据广东省及学校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职能部门业绩审核认定、学科组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学校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小组(含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初次认定考核评议小组)审核评议等环节,周显波121位同志符合2023年度职称评审条件,潘文全85位同志符合2023年度职称评审认定条件,现将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评前公示。

公示材料为评审申报人员的《高等学校职称推荐表》和《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初次认定考核通过人员名单》,材料中所列业绩成果及其他不便于张贴的申报材料,由学科组所在单位保管备查。

公示期间,对于存在与事实不符的,请径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不得诬告、诋毁他人。公示期结束后的反馈,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通过人员,参加学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  

公示时间:从20246月19日起至20246月25日止。

受理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受理电话及邮箱:3183593   szdw501@163.com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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