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01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1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已开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通过学校统一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生,即视为同时参加同一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发放《学生医保手册》,享受相应待遇。(凡是未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当地城镇居保/农村医保的在校生,均应通过学校统一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本次参保年度为2021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因此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毕业班毕业离校后仍有半年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三)本地生源可以选择在家参加城镇居保/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也可以选择通过学校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但是无法同时参加。外地生源可以两者同时参加,但是住院费用不能重复报销。

(四)参保费用为280元

(五)从2021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学生医保手册》,原有的《学生医保手册》自然作废。

二、保险权益

(一)住院报销及特殊门诊权益与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一致。

(二)在学校门诊部就诊,凭学校发的《学生医保手册》,享受药费直接减免70%的优惠;合乎《学生医保手册》中所列转诊或急诊报销条件的,可以在湛江市内报销60%的门诊费用(全年累计2000元封顶)

三、参保方式

(一)在校生自愿向二级学院报名缴费参保。

(二)参保者需通过网上(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形式上交280元参保费用给副班,各班副班统一收取后,于12月2日中午12:00—13:00将本班参保费用带到教三313大会议室,统一以支付宝方式当面转账,以确保金额无误,届时会有干部收集。

(三)副班应根据本班参保人员在年级负责人发送的班级名单上删去不参保人员(请务必不要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前后或中间加入空格或回车。)并整理好名单,以《xx级xx班2021年学生参保名单》命名,于12月1日12:00之前发送到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注意:

1.参保者需认真核对本班参保名单上的姓名、学号、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有不一致,修改名单使一致,并在名单底部备注更改情况。),如因信息错误而造成缴纳了费用却无法成功参保,费用不予退回,后果由参保者承担。

2.副班应注意核对本班学生参保名单人数和实际金额是否完全一致,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正。

3.不参保者本年度不再补办参保手续,逾时未交款或名单出现错漏,视为放弃参保。因为曾经更改姓名等各种原因造成参保不成功的,亦视同放弃参保。(由于费用是统一上缴国库,进入国库后,无论何种原因要求退款,均无法实行。)

(四)发放《学生医保手册》:12月份底之前发放,具体时间及做法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0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刘文水:1582038653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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