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岭师学生〔2017〕13号)相关规定,现成立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冯亮如
副组长:钟明杰、黄剑
组员:李从来、吴桂碧
评定小组对申请名单进行初评,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岭南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