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管学院关于转发学校学生处开展2021-2022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版)

作者: 时间:2022-05-21 点击数: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的文件精神,推进“润心岭南”育人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系统观念融入预防干预,强化系统健心滋润,加强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监测网络建设,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心理委员等育人主体的作用,调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实现全员心理育人,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生个人奖项评选对象为2021-2022学年任职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辅导站心理工作学生助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康中心”)学生助理、朋辈咨询员,且任职满1年。

二、评选项目及申报条件

(一)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

评选条件:

1. 热爱并能积极投入二级辅导站部门或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部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相关证明或聘书);

2.工作成效显著(有佐证材料);

3. 2021-2022学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补考情况。

(二)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

1. 优秀心理委员

设奖数量:2021-2022学年度学院本科学生班数量的10 % 以内。

评选条件:

(1) 热爱并能积极投入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2) 担任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2021-2022学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补考情况;

(3) 在班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且有证明材料可直接获评。

2. 十佳心理委员

设奖数量:10人

评选条件:

(1) 满足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条件;

(2) 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心理委员证书和心理疗法证书)。

(3) 较好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有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奖项评选流程

有意申报“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的且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登陆地址: http://xg.lingnan.edu.cn)操作完成(操作流程及方法见附件3)。

1. 学院下发名额给学生申请(520- 523日)

二级学院用户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将名额下发给学生进行申请,确保下发到各班级。

2. 奖项申报(523- 525日)

有意申报“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奖项且符合条件的个人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1-2022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

(2)证明材料:申报表中的发表文章、曾获奖项等事迹都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中发表的文章需提供杂志首页、目录页及文章首页扫描件,个人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 年级辅导员初审(523- 525日)

年级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初审,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评选符合个人奖项名单。

4. 二级学院复核(525-529日)

二级学院用户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复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评定,优秀心理委员数量按2021-2022学年度本学院本科学生班数量的10 % 以内评定,并从中推选1名优秀心理委员进入学校十佳心理委员评审,另推荐1名二级辅导站心理工作学生助理进入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评审。最后将优秀心理委员名单和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2天,公示完成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正式推荐人选进入校级评审。

心康中心推荐3名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朋辈咨询员进入学校评审。

四、表彰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十佳心理委员”中可择优优先推荐参评本年度“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对“先进二级心理辅导站”、“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十佳心理委员”进行先进事迹展示。

五、工作要求

学生在系统内按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佐证材料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由本人亲笔书写一份证明并签字上传,如与事实不符视为无效证明,取消该人该奖项资格)。

评奖评优工作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超时申报或审核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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