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 年修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3届287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品德操行、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了审查和评议,拟同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31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系人:黄剑,联系电话:0759-3174608。
授予学士学位情况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授予陈芳菲等159名同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赖海燕等128名同学法学学士学位。
岭南师范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