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之声】检察+社工——雷州市检察院与岭南师范学院社会工作系召开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交流会
作者:刘文辉(撰文/摄影) 时间:2024-11-05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工作的深度融合,2024年10月12日上午,雷州市检察院与岭南师范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在雷州市检察院召开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交流会。雷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成忠,岭南师范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谢正富出席会议,会议由副检察长祝冰主持。

会上,双方就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展开了充分交流,并对如何通过合作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以及如何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进行了探讨,通过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的结合,深化双方在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有机融合。

谢正富主任指出,社工机构在未成年人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他建议双方要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确保信息共享与资源互补。要强化理论研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强化理论研究,提升实务操作能力,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注重人才培养,定期举办培训、实习活动,提高双方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陈成忠检察长对岭南师范学院社会工作系在社会工作领域前沿的研究方向及高水平理论研究成果高度肯定,他指出雷州市检察院与岭南师范学院社会工作系的合作,不仅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带来了新的突破,更对检察理论与实务相融合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双方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合作,共同努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理论研究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一要凝聚共识,高位推进。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双方能够在合作理念上达成一致,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
二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强调检察工作与社工组织合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特别是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双方的合作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要发挥理论研究优势,突出引领作用。检察理论研究不仅是对现有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指引,有助于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通过理论研究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要落实“五个一”的具体工作要求,推动理论研究走深走实。要搭建一个合作平台,如建立实习基地等,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要建立一个工作专班,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合作项目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建立一系列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明确双方的职责分工,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要办理一系列典型案件,通过办理一系列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展现合作成果,提升社会影响力。要取得一系列实际成效,最终实现一系列显著的社会成效,提高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