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西部助学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4年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西部助学计划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基金会介绍
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成立于2011年2月,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注册的慈善组织。2021年3月,因发展需要由原名上海慈惠公益基金会,正式更名为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旨在帮助困难学子、本地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搭建传递爱心的公益平台。西部助学计划通过发放助学金为主要方式,对学生予以经济支持,旨在帮扶因经济困难而面临求学困境的学子实现其求学梦想,获得与其他同学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助力实现困难地区教育公平。
二、申请对象
我院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名额
全校一个7个名额,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学生
四、资助金额
每人每年4000元,一年后重新申报
五、申请条件
(一)学生生源地为四川贫困县、云南贫困县、贵州贫困县、西藏贫困县、新疆贫困县等;
(二)无法筹集足够学习费用;
(三)符合春华秋实基金会五项资助任一标准的学生: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并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 他经济来源,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残疾,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 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就读于高中及高中以上年级的学生,且无固定 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同时符合上述 ( 一) 至 (三) 条款的学生,有资格申请 2024 年 9 月-2025年 7 月学年的资助。
六、审核标准
(一) 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提交申请资料、在读证明、学习总结、学习成绩等资料;
(二) 向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不得有弄 虚作假及抄袭等行为,并保证资助款只用于规定的资助用途;
(三) 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基金会的各项工作;
不符合上述 (一) 至 (三) 条款中任意一项,基金会有权取消当年的资助资格。
七、其他不续助情形
(一)因各种原因申请人主动放弃续助;
(二)因申请人在校未珍惜学习机会或者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等;
(三)如发现申请人有伪造、隐瞒、挪用资助款等行为;
(四)可能导致不续助的其他情形。
八、获得资助后的权利与义务
(一)被资助阶段遇到相关困难及问题,可与基金会群管理老师沟通;
(二)第一学期结束时,及时反馈该学期的学习小结及学习成绩;
(三)被资助学生有义务向结对捐赠人反馈受资助后的生活及学习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小结、照片、成绩单等;
(四)如有弄虚作假、伪造、隐瞒、挪用资助款等行为;未完成一年学业者(如退学、辍学、休学、参军等)学生有义务退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
(五)其他更多权利义务,将在获得资助后发放的《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
九、申请时间
2024年9月23日-9月26日
十、报送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照片要求内容清晰可见)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复印件;
2.如低保证、低收入证明、医疗相关证明、残疾证、孤儿证等各类能够证明困难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3.汇总表。
请副班收集并整理好每位申请者的相关材料,于9月26日晚上19:30前以“年级班级+基金会申请”的格式如(24社工1班基金会申请)命名并压缩打包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二)纸质版
纸质版材料收集时间待定,请留意工作群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干部或主管老师。
主管老师陈春燕:15702094322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钟启政1521921894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