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要求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办法
依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岭师学生〔2021〕110号)文件执行
二、奖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以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认定结果为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其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学生不占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根据自身家庭情况可以参加学校的困难认定,如经认定后对应的困难等级资助标准高于3700元的,由学校补足差额。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个人向院系提出申请,学院收集齐全资料,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准备工作(见下方材料报送要求)
(二)第二阶段:我院按评审办法规定程序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名单报学院党政班子审核通过,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类别
1.附件1.受助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3.附件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校验通过后提交,学生顺序与附件2汇总表顺序一致);
4.附件4.本学年开学后至11月6日间无违纪证明,纸质版。
5.附件5.未申请国助学生特殊情况汇总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版:请副班收集并整理好每位申请者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并于2024年11月08日晚上20:00前以“年级班级+国助”的格式(如20社工1班国助)命名并压缩打包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2.纸质版:纸质版材料收集时间待定,请留意工作群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班要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如成功认定困难等级学生中,有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需提供纸质版放弃说明书或自愿放弃的信息截图(附件6)。
(二)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经过学院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三日。
(三)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或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陈国飞: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2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陈金旺:17373323171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