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2025年“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发掘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优秀学生典型,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学生榜样,激励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奋发成才,塑造一批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宣传他们艰苦拼搏的先进事迹,在校园内营造昂扬向上的自强文化氛围。我院现组织开展2025年“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工作,以下是评选的有关事宜:
一、 活动时间
2025年2月至11月
二、主办单位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三、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
2.有改变命运和克服困难的坚强精神斗志,有艰苦奋斗和艰难磨练的丰富人生经历,有勤工俭学和自强自立的典型先进事迹。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当年无补考、重修现象,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在年级里排名前30%。
4.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表彰及活动宣传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评选工作组:我院成立“十大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活动的整体运作。
2.个人报名:自愿报名的学生需填写评选推荐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有关获奖证书照片(照片按所获奖项进行命名)以及无违规违纪证明(2024.09.01-2025.03.01),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班级副班(纸质版材料待干部检查返回后于规定的时间内上交)。
3.学院初审:由我院评选工作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报名的学生资格进行评审,按照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进行申报,每个类别分别推荐一名候选人。
4.学院公示:候选名单经过我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交到承办单位。
5.承办单位初审:每个类别选出5名候选人,材料提交至校助学中心。
6.学校助学中心终审:学校中心组织校级评选,可基于学生实际表现对学生申报类别进行调整,评选出2025年十大自强之星,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校助学中心提出。
四、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8日-3月1日
五、报名方式
请自愿报名的同学填写好评选推荐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准备1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获奖证书照片以及无违规违纪证明,交给班级副班。副班整理好本班级材料,于3月1日19: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年级班级+十大自强之星申请材料”命名,如24级社工1班+十大自强之星申请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纸质版材料待干部检查返回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
指导老师陈国飞: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2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陈金旺 17373323171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