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我院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我院勤工助学中心干部的积极工作下,社管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初审名单已经确定,共有1人申请认定,通过初审的有170人。现作公示如下:
2018级(共2人)
18人力资源管理2班(1人)
张敏
18社会工作1班(1人)
陈春龙
2019级(共1人)
19人力资源管理2班(1人)
欧颖慧
2020级(共1人)
20社会工作2班(1人)
陈彩兰
2021级(共9人)
21行政管理1班(1人)
曾恽
21行政管理2班(2人)
蔡慧敏、何键梅
21人力资源管理1班(1人)
李静
21人力资源管理2班(1人)
刘宗梅
21社会工作1班(2人)
格桑卓玛、 吴远飞
21社会工作2班(2人)
陈朝辉、梁燕微
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5月2日12:30-5月5日12:30,共3天。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或主管老师。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罗晓芙:1361273461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