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10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办法
依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自主创新性招生计划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岭师学生〔2024〕146号)文件执行。
二、奖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以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认定结果为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殊困难三档。
退役士兵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在退役士兵学生资助通知模块中,不占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根据自身家庭情况可以参加学校的困难认定,如经认定后对应的困难等级资助标准高于3700元的,由学校补足差额。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个人向院系提出申请,学院收集齐全资料,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准备工作(见下方材料报送要求)。
(二)第二阶段:我院按评审办法规定程序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名单报学院党政班子审核通过,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类别
1. 附件1. 受助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 附件2. 《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
3. 附件3.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校验通过后提交,学生顺序与附件2汇总表顺序一致);
4.附件4.本学年开学后至10月23日间无违纪证明,纸质版。
5. 附件5. 未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特殊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学院需核实未受助学生情况,填写特殊情况汇总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
6. 附件6. 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纸质版放弃说明书;
(二)报送时间
1.电子版:请副班收集并整理好每位申请者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5,并于2025年10月27日晚上9时前,各班级需将汇总好的电子版材料“年级班级+国助”的格式(如22社工1班国助)命名并压缩打包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资助部邮箱账号:sgyqgzzb2025@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班要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如成功认定困难等级学生中,有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需提供纸质版放弃说明书或自愿放弃的信息截图(附件6)。
(二)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班要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三)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或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陈国飞: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张俊锋:18164021740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