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认定工作通知》,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综合省和我校的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实施办法
详见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法》
二,认定指标解释说明
详见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解释》
三、申请对象
(一)重点保障人群学生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学生),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学生等。
(二)本学期因突发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认定学生
本学期因家庭突发困难,家庭收入无法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
(注意:上述两种情况中,2025年秋季学期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无需再次申请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资助工作责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所有资助工作的基础,我院高度重视,在分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健全认定小组、规范认定程序,明确职责和要求,做好认定申请解释工作,确保学生依照认定要求准确提供申请材料,提高认定的精准度。
(二)积极组织申报,确保资助不漏一人
我院通过工作群以及副班对学院全体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宣传佐证材料,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获得资助。
(三)做好脱贫家庭学生资助的有效衔接
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在内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民政、乡村振兴、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脱贫家庭、残疾、特困职工等困难家庭,其子女或成员接受学前至研究生教育,原则上应组织其申请相应教育阶段的资助项目。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由县民政局出具。我院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困难学生名单和可查询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主动组织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相应资助。
若上述学生经学校和学院宣传政策,但仍放弃申请的学生,副班或助班需整理好名单并把相应的放弃申请书或手写凭证,打包汇总发给相应的年级负责人,用于学院存档,确保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学生已助入库、未助留痕,以备审计、巡视、巡察、考核等查阅。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我院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落实资助信息安全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学生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范围。
(五)完善机制,强化检查与监督
学校助学中心、我院每学年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查阅有关消费信息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并核实学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行为的,不再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获得资助的要取消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请材料说明
有意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交相关材料,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二)附件4申请表需对应提供佐证材料,请提醒学生务必认真阅读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严格依照附件3认定分析表的相关要求,准备佐证材料的原件和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纸质版);
(三)附件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检验通过,交电子版)
认定分析表中涉及到提供“情况说明”部分,统一按照附件6格式要求填写。
(四)附件6《社管院2026年春季学期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以及承诺书》(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附件7《社管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副班汇总好,按班级需按照学号正序排序,提供电子版);
(六)附件9《社管学院重点保障人群自愿放弃说明》经学校宣传政策但仍放弃申请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需填写附件9,并提供相应凭证,如网上截图或放弃说明(如提供的是放弃说明,说明需学生本人签字,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
(八)附件10《社管学院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六,申请材料收集
(一)电子版
①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附件6《社管院2026年春季学期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以及承诺书》
③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并命名为姓名+班级+学号+佐证材料(需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命名)
④附件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
⑤上述提到的自愿放弃认定的同学需上交附件9《社管学院重点保障人群自愿放弃说明》以及相关凭证;
⑥附件10《社管学院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
注:附件里面涉及签名的地方均需!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在白纸上签名后拍照上传至申请表与承诺书中指定签名位置
请副班与助班将每位申请者的所有材料整理至一个文件夹中(以“年级班级+名字”命名,如22级社工1班张三),班级内所有申请者的材料压缩打包(XX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xx年级(2023级)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班级”命名,如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2024级人力资源管理2班),并于2026年3月27前,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2025@163.com
(二)纸质版:
(1)干部会将检查完且确认无误后的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6《2025年个人家庭情况及其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返回给副班打印(一式两份,不能有涂改、不能折叠),需要用回形针夹好,不可装订;
(2)佐证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和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扫描件需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并命名为姓名+班级+学号+佐证材料。PDF内文件需按导入模板顺序排序;
(3)上述提到的自愿放弃认定的同学需把相应的放弃申请书打印或手写凭证上交(一式两份,不能有涂改、不能折叠),同时填写附件9《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
(4)附件10《XX学院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
注:附件里面涉及签名的地方均需!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在白纸上签名后拍照上传至申请表与承诺书中指定签名位置日期处填写(时间待定)范围内,且打印时需将电子版中的手写签名处删掉再打印,并且重新用黑色签字笔签名。纸质版收集时间待定,请留意工作群里的通知。
(全部一式两份,不能有涂改,不能折叠,需要用回形针夹好,不可装订)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
指导老师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759-3174656
邮箱:1947725943@qq.com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大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张俊锋18164021740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