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工作的通知》(学生【2021】10号)要求,我院认真组织了评审工作,共有8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晨光工程”早餐补助申请,现作公示如下:
2018公共事业管理班(1人)
朱荣庆
2018人力资源管理1班(3人)
唐小池、李雅虹、黄丽珍
2019人力资源管理1班(2人)
闵韵、刘免
2019社会工作2班(1人)
程甜甜
2020人力资源管理2班(1人)
谢杰雯
学院初审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下午16:00—3月24日下午16:00,共3天。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勤工干部,逾期不候。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0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刘文水:1582038653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