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生源地贷款续贷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6 点击数: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业,积极配合各地县级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根据学校《关于配合做好我校学生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做好我院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续贷对象

注:续贷是指之前年度已经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后续年度再次申请贷款。

申请续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被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三)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四)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续贷申请流程

广东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需要申请续贷的学生可自行选择现场办理远程办理两种模式。

(一)办理流程:申请续贷的在校学生无论是选择现场或远程办理都务必要在系统指定的时间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提出续贷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时间为准,切勿错过办理时间)提交申请后:

1.若选择现场办理,贷款生需按系统提示导出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手写签名,并由贷款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其中一方携带相关材料(申请表、《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和身份证等,具体材料因地区而异)前往县区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

2.若选择远程办理即在系统中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贷款生需进行合同信息、身份认证确认并提交后,接收回执验证码,在系统上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远程贷款申请无需导出申请表,无需到现场资助中心办理)

(二)因部分地区资助中心需学生提供“未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其特定要求的续贷申请材料版式),请各位学生依据地区要求,打印并填写《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地区所要求的其他续贷证明材料,同时填报《附件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学生信息汇总表》,统一交由副班,副班上交至勤工贷款部干部,再由学院交学生助学中心,经学生助学中心审核确认盖章后,返还分发给学生本人。

(三)2021年9月开学初续贷学生要将《受理证明》带回学校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一)副班需要提醒需要申请续贷的生源地贷款生一定要了解清楚其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是否需要《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地区所要求的其他续贷证明材料,如果需要,则要及时打印并按要求填写,逾期不候,如若错过上交材料的时间,需自行承担后果。同时副班也需要提醒贷款生密切留意其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时间,以免错过办理。

(二)附件1为纸质版,打印后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填写的金额数字要大写,不能有错别字;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需要退回重新填写;辅导员签名由学院填写,学生无需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请参考《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模板》;附件3为电子版,由副班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三)请各位副班把本班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的续贷生信息汇总填入《附件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学生信息汇总表》(只需电子版),5月6日晚上21:00点之前发到sgdaikuanbu@163.com邮箱

同时副班也要收集好本班需要学校提供贷款证明的同学的纸质版《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或其他所需材料,5月7日晚上19:00-20:00统一交到鸿园文化餐厅(届时会有干部收集材料)。

注:文件名统一以年级+班别+人数”的格式命名。材料返还时间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勤工助学中心指导老师吴桂碧老师:0759-3174656

贷款部部长黄敏捷:13025388283

 

 

 

 

 

 

勤工助学中心贷款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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