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展2021年“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14 点击数:

为了发掘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优秀学生典型,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学生榜样,激励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奋发成才,我校决定举办“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塑造一批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宣传他们艰苦拼搏的先进事迹,在校园内营造昂扬向上的自强文化氛围。根据学校《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等文件通知,我院特开展“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9月

二、主办单位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三、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

2、有改变命运和克服困难的坚强精神斗志,有艰苦奋斗和艰难磨练的丰富人生经历,有勤工俭学和自强自立的典型先进事迹;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当年无补考、重修现象,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在年级里排名前15%。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组委会:我院成立“十大自强之星”评选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整体运作;

2.个人报名:自愿报名的学生需填写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一),并准备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照片按时上交至组委会。

3.学院初审:由学院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对报名的学生资格进行评审,评选出1-2位推报候选人

4.学院公示:候选名单经过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报材料上交到学校学生助学中心

5.学校复核与公示:学校组织评审会,评选出“十大自强之星”,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向评委会提出。

四、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4日-5月17日

五、报名方式

请自愿报名的同学填写好评选推荐表(见下方附件一)和准备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照片5月17日晚上19:00前将电子版材料(“年级班级+姓名”命名,如18级社工1班+张三)压缩打包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刘文水:1582038653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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