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度毕业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7 点击数: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减免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

二、减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

1.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父母一方有伤、亡、残、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特困生

2.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残疾军人,或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减免全部学费

1.本人或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重大危机

2.本人为孤儿,没有经济来源

3.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三、减免额度

给予符合减免部分学费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班学生一次性减免学费2000元;给予符合减免全部学费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班学生一次性当年学费

1.减免部分学费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名单按贫困情况排序。实际减免部分学费名额,将在优先满足减免全部学费后,综合学校预算和院报送人数进行调整

2.减免全部学费人数,认真核实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并按实际情况报送。

四、 减免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凡申请该资助项目的学生,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度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2020-2021学年度申请学费减免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向院提出申请并附上佐证材料参考附件3《2020-2021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二)二级学院审核:院收到学生个人申请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后,将通过评审的学生的申请材料以及汇总名单交至学生助学中心;

(三)学校审批、公示: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该资助项目

(一)本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而被处罚的

(二)本学年累计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三)已享受其他同类学费资助的贷款生也可申请,只筛选广东省籍建档立卡、服兵役等已经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学校的该资助项目。

六、工作要求

1.学生本人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要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自行保留原件以备学校调查核实

2.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除收回全部资助费用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申请时间

2021年527-529

八、申请方式

1.请每位申请者提供本人上学期的成绩(每一科)截图作为查证材料与其它材料一并打包报送,成绩可到智慧岭师公众号查询;

2.请副班收集好本班同学的电子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以及汇总表5月29日(本周六)晚上19:00前将电子版材料(“年级班级+姓名”命名,如17级社工1班+张三)压缩打包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个人申请审批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1日(下周二)中午12:00-12:30交至勤工一条街水果店外。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刘文水:1582038653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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