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我院应学校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及省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成立评审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组长:邓蔚婵
副组长:钟明杰、吴桂碧、李从来
组员:陈梦诗、罗晓芙、谢杰雯、谢绍敏、梁思如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罗晓芙:1361273461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