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岭师学生〔2021〕110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组织开展了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共有61名学生提出申请,其中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含)45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含)14人;未达到前50%有2人。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已确定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名单现予公示:
2018级公共事业管理班
朱荣庆
2018级人力资源管理1班
蔡心怡、岑海微、李雅虹、张金敏
2018级人力资源管理2班
吴春艳、薛晓敏、张乐乐、王雯
2018级社会工作1班
何敏婷、陈婉婷
2018级社会工作2班
魏星鑫、陈梅花
2018级社会工作3班
黄晓莹、黄明月、黄晓枫、黄菲琪、陈洪靖
2019级公共事业管理班
李欣媛、洪绚佳、宋柳烨、韩芬林
2019级人力资源管理1班
姚馨雅
2019级人力资源管理2班
范亚楠、黄敏捷、梁紫风、卢丽珠、陈如诗
2019级社会工作2班
黄秀丽
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1班
黄文诗、刘晓梦
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2班
阮松仙、黎小宇
2020级人力资源管理1班
黄海芳、黄梦萍
2020级人力资源管理2班
王紫慧、黄绮琳
2020级社会工作1班
庞海结、唐琪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9月29日23:30-10月2日23:30)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院勤工助学中心或主管老师。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8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罗晓芙:1361273461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