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岭南师范学院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通知》学生〔2021〕124号文件精神,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展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重要论述精神,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无忧入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资助措施
(一)学费减免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我院拟开展2021年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给予受资助学生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减免。
(二)其他资助
1.生活补助,实际资助名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另行公布;
2.“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实际资助名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另行公布;
3.路费补助,实际资助名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资助申请条件
(一)学费减免
1.广东省户籍;
2.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2021级在校本科新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6.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公费师范生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二)其他资助
1.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2021级在校本科新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
2.学院初选与公示。二级学院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审查和评定,按学生困难实际情况和分配名额确定各项资助项目的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助学中心。
3.学校审核。学生助学中心对上报名单进行复核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一)学生申请学费减免
1.填写附件1、附件2;
2.提交佐证材料;
3.无违规违纪证明。(智慧学工的截图和宿管阿姨开具的证明)
(二)学生申请生活补助、早餐补贴、路费补贴、生活礼包
1.分别对应填写附件3表I、表II、表III、表IV。
(三)报送时间
请各位21级副班于2021年10月16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材料(附件1、附件2)和证明材料压缩打包(以“年级+班级”的格式命名,如21级社工1班)发送到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纸质版于2021年10月17日中午12:00—12:30交至勤工俭学一条街水果店外。附件3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新生资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2.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助学中心。
3.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