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0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要求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现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报平台

“广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

二、评审办法

依照《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岭师学生〔2021110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022日前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上初步审核通过无违规违纪学生名单(注意:小程序上通过审核,仅代表有资格参评国家助学金,并非表示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第二阶段:1024日前,收集齐全资料,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准备工作(见下方材料报送要求)

(三)第三阶段:(111-116日):我院按评审办法规定程序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名单报学院党政班子审核通过,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

名额分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按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标准进行发放。

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类别

1、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22021-2022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汇总表(电子版)

3、附件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4、无违规违纪证明——找宿管开具,时间为开学至今(纸质版)

(二)报送安排

为了确保报送材料的准确、规范,提高材料审核的高效性,请副班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以“年级+班级”的格式命名,如18社工1班)于1023日中午1200将压缩包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纸质版(干部检查返回后打印)于112日下午18001900交至勤工俭学一条街水果店外,届时会有干部收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二)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经过学院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三)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或主管老师。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8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罗晓芙:1361273461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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