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要求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现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报平台
“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
二、评审办法
依照《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岭师学生〔2021〕110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0月22日前,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上初步审核通过无违规违纪学生名单(注意:小程序上通过审核,仅代表有资格参评国家助学金,并非表示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第二阶段:10月24日前,收集齐全资料,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准备工作(见下方材料报送要求)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6日):我院按评审办法规定程序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名单报学院党政班子审核通过,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
四、名额分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按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标准进行发放。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类别
1、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2:2021-2022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汇总表(电子版)
3、附件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4、无违规违纪证明——找宿管开具,时间为开学至今(纸质版)
(二)报送安排
为了确保报送材料的准确、规范,提高材料审核的高效性,请副班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以“年级+班级”的格式命名,如18社工1班)于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压缩包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纸质版(干部检查返回后打印)于11月2日下午18:00—19:00交至勤工俭学一条街水果店外,届时会有干部收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二)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经过学院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三)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或主管老师。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8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罗晓芙:1361273461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