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暖和关爱,我院将继续实施“晨光工程”早餐补助措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天都能按时吃早餐,强健体魄,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现我院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3月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1、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3、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感恩奉献意识。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义工服务活动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我院分配名额为8个。
四、遴选程序和补助发放工作
(一)遴选工作
1.个人申请(3月17日-18日)
需要申请“晨光工程”早餐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和附表2。
2.民主评议(3月19日)
班级成立“晨光工程”遴选评议小组(由一名班委和一名普通学生组成,注:这两名学生都不申请该项资助),并召开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早餐补助的学生进行评议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资助部。
(二)补助发放工作
“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学生持一卡通每日上午6:30—8:30期间到各大食堂购买不低于3元的早餐,每月消费记录满20次以上,以确保受助学生按时吃早餐补充营养。日消费不够3元或月消费不满20次的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取消该生受助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位副班于3月20号中午12:00前把申请表及汇总好的附表2压缩打包以“XX年级+XX专业班级+晨光工程补助申请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位副班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晨光工程”的遴选事宜。
2.请各评议小组严格把关,开展遴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晨光工程”早餐补助落到实处;如在学校复核阶段,审核出上报的学生中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将直接撤销该生受助资格。
七、其它事项
1.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从3月起至6月止,共4个月,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
2.按照校园一卡通使用规则,受助学生不得把卡转借他人使用;一卡通一旦丢失,应立即申请补办。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0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刘文水:1582038653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