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暖和关爱,现我院将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2月26日-3月17日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1、通过2022-2023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3、优先考虑2022年受疫情影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确诊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家庭因疫情无法复工复产而影响家庭经济收入等情况的困难学生(提供佐证材料);
4、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感恩奉献意识。
三、名额分配
我院分配名额为8个。
四、遴选程序和补助发放工作
(一)遴选工作
1.个人申请(2月26日-3月2日)
需要申请“晨光”工程早餐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附表2汇总表并提交“智慧学工”的无违规违纪截图(2张)。
2.民主评议(3月3日)
以专业为基准,成立“晨光”工程遴选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不参与申请),并召开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早餐补助的学生进行评议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资助部。
3.学院审查与公示(3月4日-3月10日)
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核查,将确定的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校学生助学中心。
4.学校复核与公布(3月13日-3月17日)
学生助学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后,在官网公布遴选结果
(二)补助发放工作
“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学生持一卡通每日上午6:30—8:30期间到各大食堂购买不低于3元的早餐,每月消费记录满20次以上,以确保受助学生按时吃早餐补充营养。日消费不够3元或月消费不满20次的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取消该生受助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位副班于3月2日中午12:00前把汇总好的附表2和相关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以“XX年级+XX专业班级+晨光工程补助申请材料(如19社工1班晨光工程补助申请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位副班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晨光”工程的遴选事宜。
2.请评议小组严格把关,开展遴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晨光”工程早餐补助落到实处;如在学校复核阶段,审核出上报的学生中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将直接撤销该生受助资格。
七、其它事项
1.2023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从3月起至6月止,共4个月,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
2.按照校园一卡通使用规则,受助学生不得把卡转借他人使用;一卡通一旦丢失,应立即申请补办。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陈春燕:15702094322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钟启政:1521921894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