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6 点击数: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暖和关爱,现我院将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226-317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1、通过2022-2023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3、优先考虑2022年受疫情影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确诊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家庭因疫情无法复工复产而影响家庭经济收入等情况的困难学生(提供佐证材料)

4、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感恩奉献意识。

三、名额分配

我院分配名额为8个。

四、遴选程序和补助发放工作

(一)遴选工作

1.个人申请(226-32日)

需要申请“晨光”工程早餐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附表2汇总表并提交“智慧学工”的无违规违纪截图(2张)

2.民主评议(33日)

以专业为基准,成立“晨光”工程遴选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不参与申请),并召开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早餐补助的学生进行评议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资助部。

3.学院审查与公示(34-310日)

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核查,将确定的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校学生助学中心。

4.学校复核与公布(313-317日)

学生助学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后,在官网公布遴选结果

(二)补助发放工作

“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学生持一卡通每日上午630830期间到各大食堂购买不低于3元的早餐,每月消费记录满20次以上,以确保受助学生按时吃早餐补充营养。日消费不够3元或月消费不满20次的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取消该生受助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位副班于32日中午1200汇总好的附表2和相关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以XX年级+XX专业班级+晨光工程补助申请材料(19社工1班晨光工程补助申请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位副班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晨光”工程的遴选事宜。

2.请评议小组严格把关,开展遴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晨光”工程早餐补助落到实处;如在学校复核阶段,审核出上报的学生中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将直接撤销该生受助资格

七、其它事项

1.2023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从3月起至6月止,共4个月,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

2.按照校园一卡通使用规则,受助学生不得把卡转借他人使用;一卡通一旦丢失,应立即申请补办。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陈春燕:15702094322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钟启政:1521921894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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