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展评选2022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8 点击数:

为增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激励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踏实工作、表现出色的学生,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岭南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实施细则》评优制度以及我校《关于评选2022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2022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年度:20226月—20235

二、评选对象:

由学生处助学中心核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在岗学生助理(含办公室学生助理、教室保洁员、图书管理员、爱心驿站员工)且工作地点在我院

三、评选条件:

(一)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德优秀,踏实肯干,在同学中有较好的表率作用;

(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好学,服从学生助学中心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四)在岗期间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强,能较好的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坚持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评选年度内,办公室学生助理在岗时间不少于8个月(需在同一单位在岗时间不少于8个月,且不包括寒暑假的1278月),教室保洁员与图书管理员的在岗时间不少于4个月;

(六)每月考核为称职等级以上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和附件3《岭南师范学院2022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二)我院推荐:我院组织开展民主推荐会议,参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三)学生助学中心审核、公示:学生助学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对初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若无异议,则确定评选名单。

五、奖励办法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最终获得2022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将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并按2022年实行的岗位酬金标准奖励1个月的工资

六、材料报送

1.电子版: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530日晚上1900前将附件2附件3“年级班级+姓名” (如:20社工1班张三)格式命名好,压缩打包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2.纸质版:纸质版材料收集时间待定,请留意工作群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干部或主管老师。

主管老师陈春燕:15702094322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钟启政:1521921894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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