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的通知》、《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岭师学生〔2021〕110号)及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共有20名学生提出申请,其中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人。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党政联席会审议,已确定我院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名单现予公示:
2021级行政管理2班 陈嘉怡
2021级人力资源管理1班 黎锴新
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2:30—9月28日22:30,共3天。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资助部。
主管老师陈春燕:15702094322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钟启政1521921894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