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典型单位和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按照《2024年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方案》要求,我院为做好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报送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案例典型以单位报送,不署名个人。
2.材料撰写要求
上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勿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附件4),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典型经验、获得荣誉和奖励等材料必须为近两年的。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 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中,毕业生材料统一以学生最后毕业学校为单位报送,不要在其他地市或单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4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5)。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 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典型经验、获得荣誉和奖励等材料必须为近两年的。
二、材料上交
请各位副班将有意愿参与申报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同学的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以“班级+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材料”的格式命名好(如21社工1班+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材料),并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
纸质版材料待干部检查无误返回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表扬宣传
省教育厅将对有关学生资助典型进行表扬。我校将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本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扩大宣传 效果和社会影响。
四、其它要求
有意愿参与申报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同学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陈春燕:15702094322
办公地址:第五教学楼D301办公室
资助部干部钟启政:1521921894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