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夏季团日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团委组织部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本领能力,筑牢新时代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人民防线,将保密教育真正落实到基层团组织。在校团委的工作指导下,我院团委将开展有关“保密教育”的主题团日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密教育”主题(自拟活动题目)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9日-5月14日
三、活动对象
全院非毕业生团支部
四、活动参与形式
1、本次团日活动鼓励团员青年热情参与到活动当中,各团支部可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开展活动。相关宣传素材可参见以下链接:保密教育高校行活动【https://qnzz.youth.cn/bmjygxx/】
2、活动形式:
A:交流式(知识竞赛、分享交流……)。
B:宣传式(视频观赏、主题演讲、报告会、总结会、授课……)。
C:鼓励活动结合本专业特色和时政要点。
除上述参考活动形式外,团支部团日活动形式可多样化,但仍需符合主题。
注意:
(1)本学期允许开展室外团日活动,并鼓励团支部联合举办(最多两个团支部联合),但不得跨学院举办;
(2)全院非毕业生团支部无特殊情况均须开展线下团日活动。
五、相关要求
1、团支部书记须按要求(详见《附件1:xx团支部团日活动项目申报表(模板)》)填写《附件2:xx团支部团日活动项目申报表》,并于活动开始1日前将申报表通过微信发送至干部宏宇处(13726599520)。
2、活动要求
(1)与会团员人数不得低于本团支部总团员人数的4/5;
(2)与会团员须佩戴团徽、服装统一;
(3)团支部书记须维持现场秩序,避免现场嘈杂、卫生脏乱;
(4)团日活动时间控制在30-60分钟;
(5)活动开展期间各团支部注意拍照留档。
六、材料上交
1、团日活动申报录入
基层团支部团日活动结束之后,团支部书记须于5月14日中午12:00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申报录入(详见《附件3: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团日活动录入功能操作指引》),如有疑问,请联系干部艳红(18538842126)。
2、若团支部开展户外团日活动,需将校外开展申请表(详见《附件4:校外主题团日活动项目申请表》)与安全责任书(详见《附件5:安全责任书》)于活动前1日填写并拍照通过微信发至干部宏宇(13726599520)处,并保留纸质版待日后通知上交。
注意:校外团日活动申请表及安全责任书均需班主任及团委执行老师魏文华签字方可生效。
3、各基层团支部须将团日活动开展的5张照片(包括版头*1、活动内容*3、大合照*1)及活动总结(word文档、200-300字、命名为《××团支部团日活动工作总结》),于5月14日22:00前发送至组织部团日活动邮箱(sgythd@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组织部干部:
李恒桂:13590991003
赖彩欣:17876212179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