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岭南师范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实施细则》与《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实施细则(最新版)》、《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基层支部推优以及多方评议后,并经院党委讨论审核,推荐以下28名优秀团员为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团支部名称 | 名单 |
20社工1 | 陈静霞 |
21社工2 | 刘梦竹、赵微 |
21行管1 | 梁思瑜 |
21行管2 | 曾倍钧、陆雪勇 |
21行管3 | 林可欣、吴国成、李蕊欣、夏志斌 |
21人力2 | 李书华 |
22社工 | 童舒晴、雷友萍、陈若琳 |
22行管 | 刘玉、李玉萍 |
22人力 | 陈施羽、李钰颖、郑思怀 |
23社工1 | 田雪瑾、余勋翾 |
23社工2 | 谭栩儿、倪梦佳 |
23行管1 | 马碧莹、李作洋 |
23行管2 | 阿依则姆古丽 |
23人力1 | 张灏 |
23人力2 | 郑晓晴 |
公示为期五天(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团委组织部干部:
陈歆桐18219021971
蔡耀忠17288265159
共青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