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
首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党建思政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工作招生就业社会服务院务公开
招生就业
 职业规划 
 招生工作 
 招聘信息 
 创新创业 
 
招聘信息
您的位置: 首页>招生就业>招聘信息>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来源: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对象

2019年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 、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20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和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学费缴交账户)。

2、审核公示。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相关材料交至学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信息录入。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处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到广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4、补贴发放。审核通过的,根据省要求将补贴资金5月31日前发放给毕业生。

四、注意事项

1、资料上报: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9年3月20日前,统一将盖有学院签章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所需困难家庭相关证件(证明)、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交至招就处就业指导科。


2、资料留存:相关书面档案台帐要妥善保存以备核查,保存期限至少为15年。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9-3174603

关于印发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docx


备注: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1)以上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的有效期需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之间,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

2)《低保证》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要提供与《低保证》编号或姓名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3)关于“《低保证》中关于直系亲属的认定”。只要学生的姓名在《低保证》中有记录并享受低保补贴的,可以作为认定条件。

4)本科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硕士研究生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博士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的贷款合同。

5)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月收入水平低下,无最基本经济来源收入的贫困家庭。该证明为失业登记证所属证明,另开具的材料无效。

6)除个别无编号的扶贫卡外,其他证件都要求有编号,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需要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者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

7)除以上所列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xls


上一条: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下一条:湛江地区总招录973人!2019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今日起报名

关闭窗口

 

总访问人数:

岭南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电话:+86-0759-3183351  邮编:5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