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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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6]  来源:数学与统计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教高函〔2023〕7 号)和《岭南师范学院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岭师教发评〔2023〕56号),做好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坚持推进分类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估程序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机构,全面启动迎评工作(2023年7月1日前);

(二)学习文件精神,营造评建氛围(2023年8月1日前);

(三)开展学院自查(2023年9月30日前);

(四)专项自评整改建设阶段(2023年10月1日-2024年1月31日);

(五)全面迎接评估阶段(2024年2月1日-2024年4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师生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意义。将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按照审核评估项目及要素的标准要求,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日常工作有机融合。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审核评估方案和学院基本情况,准确汇总各类教育教学工作状态数据,按时完成所负责的规定任务、重点任务和专项任务。

(三)全院教师要严谨治学,认真领会评估精神,了解评估指标点,教学文件齐全,教学规范,育人优质高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全体学生要全面发展,勤奋学习;遵守校规,考试不作弊;独立思考,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等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竞赛;完成教育实习、毕业实习任务;刻苦研读专业书籍;制定并贯彻落实学生锻炼身体制度;了解学校基本情况,接受专家访谈能如实回答问题,认真填写相关调查问卷。

(五)坚持平常心态。审核评估工作自评与日常工作结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坚持质量标准,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真抓实干,讲求实效,保持教学工作的新常态。

(六)严格执行评估纪律。全院师生严格遵守各项评估纪律。依程序办事,按标准认真客观自评,不弄虚作假。凡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追究责任。

五、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栾 姝

副组长:吴勇旗

成员:于广龙、全光华、李观荣、周秀香、赵海清

工作职责:

(一)全面统筹领导、组织和实施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二)审定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自评报告》等重要文件及主要材料;

(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审核评估工作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和决策。

六、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 栾 姝

副组长:吴勇旗

成员:于广龙、全光华、各系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数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人员、教务办人员、辅导员

工作职责:

(一)负责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的撰写;

(二)负责收集、提供、检查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

(三)完成与审核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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